“用”字《说文解字》原文及白话文解释
可施行也。从卜从中。衞宏說。凡用之屬皆从用。?,古文用。余訟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卜中乃可用也。
(用)可施行也。从⺊中。衞宏說。⺊中則可施行。故取以會意。余訟切。九部。凡用之屬皆从用。
(?)古文用。
用,可以施行。字形采用“卜、中”会义。注:此论是旁引卫宏先生对“用”的本义说法。所有与用相关的字,都采用“用”作边旁。,这是古文写法的“用”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