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配”字《说文解字》原文及白话文解释
酒色也。从酉己聲。滂佩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己非聲。當从妃省。
(配)酒色也。本義如是。後人借爲妃字,而本義廢矣。妃者,匹也。从酉己聲。己非聲也。當本是妃省聲,故叚爲妃字。又別其音妃平,配去。滂佩切。十五部。
配,酒色。字形采用“酉”作边旁,采用“已”作声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