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有”字《说文解字》原文及白话文解释
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日月有食之。”从月又聲。凡有之屬皆从有。云九切
(有)不宜有也。謂本是不當有而有之偁,引伸遂爲凡有之偁。凡春秋書有者,皆有字之本義也。春秋傳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,日下之月,衍字也。此引經釋不宜有之恉,亦卽釋从月之意也。日不當見食也,而有食之者,孰食之,月食之也。月食之,故字从月。公羊傳注曰:不言月食之者,其形不可得而覩也,故疑言曰有食之。引孔子曰:多聞闕疑,愼言其餘,則寡尤。又聲。云九切。古音在一部。古多叚有爲又字。凡有之屬皆从有。
有,不合理的持有。《春秋传》上说:“日、月有吞食它们的日食、月食现象。”字形采用“月”作边旁,采用“又”作声旁。所 有与“有”字有关的字,都采用“有”作边旁。